国资委:对存在问题央企的参股股权 加强财务管控和运行监测
本报记者 杜雨萌
“对存在长期不分红、应收款金额大或时间长等问题的央企参股股权,积极与控股股东或参股企业沟通协商,加强财务管控和运行监测,切实防范经营风险。”12月29日,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、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”媒体通气会上如是说。
翁杰明表示,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,“十四五”时期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,这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、优化布局结构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指明了前进方向。而从近年来中央企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来看,可以说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。
比如在去产能方面,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,2016年以来,中央企业主动关闭退出钢铁产能1644万吨,煤炭产能1.19亿吨,整合煤炭资源2.4亿吨,妥善分流安置职工12万人,提前完成去产能总体目标任务。
随着央企去产能工作的积极推进,取得的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。翁杰明表示,一是经济效益持续提升;二是布局结构不断优化;三是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。
中煤集团党委常委、总会计师赵荣哲告诉《证券日报》记者,通过去产能工作,中煤集团产能结构进一步优化,经济效益稳步增长,利润总额实现了由2015年亏损40亿元到今年预计盈利150亿元的巨大转变;同时,企业实力亦明显增强,可控煤炭资源储量由300亿吨增至600亿吨,煤炭产能由2亿吨级跨入3亿吨级。
除去产能工作外,中央企业在加强参股经营投资管理方面,“成绩单”同样亮眼。具体来看,2019年12月份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制定《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从规范参股投资、加强股权管理和强化监督问责等三个层面提出13条针对性措施。今年3月份以来,国务院国资委组织推动中央企业对参股股权进行全面“体检”,对参股的投资方向、股东权责履行、投资回报、财务监管等10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。
翁杰明表示,截至目前,按照国资委组织部署,各中央企业已完成近3000个问题整改,并同步强化制度建设,堵塞监管漏洞,防范化解风险隐患,取得积极成效:一是加快处置低效无效参股股权,切实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。对非主业、高风险、效益差、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投资,通过清理退出、重组整合等措施,加大处置力度,加快资产盘活。目前已清理退出187项,收回资金34.5亿元;二是强化国有股权管理,依法履行国有股东职责;三是加强财务管控,有效防范参股经营风险;四是严格字号等无形资产使用,切实维护央企品牌价值;五是加强制度建设,巩固提升自查整改成效。
翁杰明表示,下一步,国资委将持续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强化参股管理,不断提升参股经营投资水平,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,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,有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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